四川召开专题培训会部署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7月5日,四川省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培训会在成都顺利召开,全省21个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18年度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对评价指标、第三方监测、平台使用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四川省教育厅总督学傅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秀军,省教科院院长、省教育监测评估中心主任刘涛等参加了会议。
傅总督学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是落实重大战略部署的举措,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全省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傅总督学强调,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在推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测量工作努力程度,要把评价工作作为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指挥棒”,各地教育改革发展实效的“测评尺”;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指标为引领,加快推进区域内教育改革提质提速,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更上一个台阶。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强化协调配合、强化亮点提炼、强化热点关注、强化督办整改,合力推进,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为帮助市(州)更好地做好落实情况的自评工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锐、省教科院副院长曾宁波、省教育监测办主任赖长春分别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网络填报、第三方监测、满意度测评等进行了说明,对评价工作的实施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评价方案;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将每一个测评点对应到人,落实责任和要求,做好自查自评;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对各测评点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总体自评报告;四是要按程序进行审核、审定,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公示后,将自评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督导办;五是组织好网络填报,以测评点为单元,填报自查情况、自评等级和印证材料;六是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估和满意度测评工作;七是做好迎接实地检查的准备;八是评价结束后,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还对督导评估信息化运用及四川教育监测信息化平台的使用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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