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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

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30 16:25:30 浏览次数: 【字体:

教育部28日在山东济南举行会议,聚焦“新时代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就近期广受关注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优化布局结构:公益普惠是学前教育的基本方向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从全国来讲,公办园大概占50%,普惠性的民办园大体占30%,实现80%的目标,营利性的民办园有20%的空间。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园发展,使办园结构和资源供给既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强烈愿望,又满足一些家长多样化的选择性需求。

规范发展民办园:提出红线 明晰底线 有效遏制当前一些资本吞噬普惠性资源、过度逐利的乱象  针对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若干意见》明确了“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等规定,填补制度空白,堵住监管漏洞,促进学前教育回归教育本位。

“这是鼓励和引导有教育情怀的人士脚踏实地办教育,用有温度的资金办有良知的教育。”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认为,《若干意见》从维护社会公平和学前教育公益性的高度,对社会资本在学前教育领域过度逐利的行为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和规范性要求,这些规定对有效遏制当前一些资本吞噬普惠性资源、盲目扩张和过度逐利的乱象,对于回归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属性,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强学前教育立法  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应加强学前教育立法。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必须由立法提供保障,这也是世界各国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经验。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一些关键问题、难点问题还有赖更具约束力的学前教育法加以解决和保障。要从法律上确认学前教育对人的一生发展、对家庭及对国家民族的价值,确保学前教育的地位、政府的投入、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并通过强化执法检查,确保学前教育持续稳定发展。(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 虞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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