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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展示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5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3 15:4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川教研〔2015〕6号

各市(州)教科所(院):

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是教育科研的必要环节,是优秀教学成果能够转化为更广范围教育教学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川教〔2013〕42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要求,在2014年成果推广有效做法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继续开展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广方式

结合有关成果的特点和研究范围,采用“自助菜单”现场推广形式。具体活动方式包括观摩研讨课、听取成果报告、邀请专家点评、与主研人员和有关专家现场互动等。

二、推广对象、时间和地点

推广对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的2013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四项成果。活动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主持人 推广时间 推广地点
民间剪纸在中小学美术教学中的传承与创新研究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成华小学校、成都七中八一学校 辜 敏 3月26日报到,3月27日活动 成都市
初中“同班分层,异层走班”教学实践研究 宜宾市第五初级中学校 徐 斌 4月23日报到,4月24日活动 宜宾市 翠屏区
体育特色建设促进薄弱学校文化优化的实践研究 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 庹庆明 9月24日报到,9月25日活动 雅安市 雨城区
农村一般高中“普职融合”办学模式的实践研究 达州市开江县讲治中学、达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李大渊 10月22日报到,10月23日活动 达州市 开江县

具体报到和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管理

推广工作由四川省教科所主办,科研管理室具体负责。

成都市、宜宾市、达州市和雅安市教科所(院)要指导有关县(市、区)的教科研机构和学校,制定推广活动实施方案,并将该方案于活动开始前20天报送四川省教科所。

其他市(州)教科所(院)要于活动开始前10天,将参与活动者名单(含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领队人员联系方式)报送四川省教科所。

四、其他

联系人:青春(028-85876174),杨贤科(028-85876182)

邮箱:278492708@qq.com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1月12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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