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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3 19:30: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是教育科研的必要环节,是优秀教学成果能够转化为更广范围教育教学“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川教〔2013〕42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要求,现将2016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结合推广成果的特点进行“自助菜单式”现场推广。具体活动方式有观摩研讨课、成果报告、专家点评、现场互动等。

二、活动安排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主持人 活动时间
基于差异的个性化课堂实践研究 成都市高新区芳草小学 黄润清 4月6日报到,4月7日-8日推广
普通中学“3+1”课堂教学改革策略研究 成都市双流棠湖中学外语实验学校 黄光成 10月27日报到,10月28日推广
儿童漫画教学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应用研究 攀枝花市第三十一中小 汤兴文 11月24日报到,11月25日推广

各市(州)报到和活动地点,以活动实施方案为准。

三、组织管理

推广工作由四川省教科所主办,成都市教科院、攀枝花市教科所、有关县(区)教科研机构和学校承办。

有关市级教科研单位要指导县(区)教科研机构和学校,因地、因校制宜,制定推广活动实施方案,并将该方案于活动开始前20天报送四川省教科所。活动安排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工作务实、活动规范、会务节俭,做好必要的安全预案。

凡有意参会人员,需向所在市(州)教科所(院)报名。各市(州)教科所(院)要严格按照限定名额要求,于活动开始前10天,将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报送四川省教科所。

四、其他

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四川省教科所科研管理室,杨贤科。

联系电话:028-85876182。

邮箱:278492708@qq.com。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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