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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研究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0 15:51:46 浏览次数: 【字体: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研究

师资队伍是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研究和解决职教师资问题,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当务之急。德国作为职业教育强国,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了一套全面系统的职教师资的培养培训体系,在职教师资的任职资格、培训体系、职后进修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我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一、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发展概述

  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具有很长的历史,并随着社会、经济以及职业教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职教师资培养的形式和内容具有很大差别,并且由于德国各地区之间社会经济的不同特点和条件,从而也形成了不同的职教师资培养模式。总体来看,德国职业教师的培养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家庭作坊式的“师傅制”——培训者的诞生

  在中世纪,行会组织中对于手工业学徒的培训工作是由师傅承担的。培训是以单纯的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进行。师傅的成长模式是:学徒——伙计——师傅。这一过程既是学徒学习、掌握相关技术成为被认可的手工业者的过程,又是成长为培训者(Trainer)的过程。这种培训形式在德国一直持续到18世纪。

  (二)多元模式的交替——由培训者向教育者转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师傅带徒弟的培训方式已不能适应工业化进程。因此,专门的教育机构——学校就参与到了职业培训中。19世纪至20世纪初是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十分迅速的时期,也是“双元制”职教模式逐渐形成的时期。在这期间,德国主要有三种培养模式:

  1.巴登和符腾堡模式

  巴登和符腾堡地区在1834年建立了卡尔斯鲁厄复合技术学校,开展了德国最早的职业教师科学培训。其培训特点是:教师的科学知识结构组合较好;面向实际,学习方式面向教师职业。

  2.普鲁士和巴伐利亚模式

  普鲁士和巴伐利亚地区最早的手工业进修学校受宗教传统影响并没有得到发展。到1913年,普鲁士才开始专门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并聘用专职教师,然而,其培养不同于巴符地区的模式。普鲁士和巴伐利亚模式是一种研讨班,刚开始周期为一年,1922年后逐渐演变为两年。研讨班学员的实际工作经验被看作是职教师资的必备条件。

  3.图林根和汉堡模式

  此模式为设置在大学文科系里的独立大学学历教育,进行专业科学、社会科学和教育学的学习。1819年之后,在社民党领导的地方,有一些文科教育学学者发展了这样一种思想:在职业学校中教育应与今后的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统一起来。这体现了西方国家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教育思想,也是德国职业教育得以迅猛发展的思想武器。在图林根和汉堡地区,职教师资的培养由大学开展,与其他模式相比更偏重于教育科学和社会科学。该模式在生源入口处就要求学员至少两年的职业实际工作经历,强调专业教学法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具有较强的师范性[1]。

  (三)向大学迈进——实现学术化和专业化的转向

  1957年,苏联成功将人造卫星送上太空。世界各国深感震惊,纷纷开始通过教育改革来提高其科技水平。严谨、务实的德国人自然也是如此,一场全面、深刻的教育改革迅速展开,职教教师的发展开始向科学技术大学转移,并向学术化、专业化转向。由此,职教教师的培养与培训步入蓬勃发展时期。

  1969年,德国颁布了《职教法》,1973年德国文化部正式颁布了《职教师资培训统一规范》以及《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专业培训及考试细则》,规定职教师资与高中教师划归为一个等级,而要成为中等教育第二阶段教师,最起码需接受四年的正规大学教育,因此职教教师必须在大学进行培养。自此,德国实现了职业教育教师向大学层次的转移,同时也实现了职业教育教师教育的专业化。20世纪70年代以后,职教教师正式被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其地位得到了社会认可,充分保证了职教师资质量和数量。

  二、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分析

  德国通过严格的过程控制来保障职教师资培养的质量。成为德国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满足入学资格要求。除了必须持有文理中学的毕业证书外,还至少有一年以上的企业实习等工作经验;其次是任职资格要求。学生完成九个学期的大学学业后,要参加两次国家考试。第一次国家统考是对学生知识与技能的鉴定,之后进入教育学院学习2年,同时学院派往职业学校做实习教师,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这是对学生经验与能力的验证。两次国家统考合格后,就能获得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如图1所示:

  

  图1 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主要结构

  (注:*SWS即指每学期每周学时数)

  (一)大学学习阶段

  德国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的第一阶段称为大学学习阶段,其学期标准通常为9个学期,包括本科和硕士两个学习阶段。在这期间,学生选择一个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学习内容包括机械技术、农业技术等专业课程,通常为80学分)和一个辅修专业(即第二专业,学习如德语、数学、体育等普通文化课程,40~60学分),另外30学分为社会科学与职业教育理论以及教学实践课程,每门课程的学时安排各有不同。

  大学学习结束后,学生参加由大学考试委员会主持的第一次国家考试,这也是硕士阶段的结业考试,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也就意味着获得了硕士文凭。第一阶段师资培养的主要特点是:教学内容广泛,学生学习自主、灵活。让学生自始至终参与教学的全过程;重视对学生教学技能与方法的训练;重视在实际工作中的经历和经验,有严格的考试制度,全面体现对教师素质的要求,引导和规范学生学习行为[①]。

  (二)预备实习阶段

  在德国,要取得正式职业学校教师的资格,大学学习结束后还必须接受第二阶段的教师预备实习。预备实习为期两年,主要在教育学院和职业学校进行,学习内容涵盖相关的教育理论课和教学法,在教育学院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下开展独立的教学活动等。与大学相比,教育学院更加重视理论的应用性,即与实践结合解决教育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教育学院的教学常采取专题研讨、分组讨论、角色扮演、互动式教学方法等方式进行。学生每周必须到教育学院指定的职业学校实习,采用的方式是学徒制,即师傅带徒弟的方法,实习专业要与大学所学专业和教育学院的专业对口或交叉。

  在教师的预备实习结束之前,须通过由国家考试委员会(the state examination boards)组织的第二次国家考试,取得政府颁发的《职业教师资格证书》,即完成一个职教师资的培养过程,才有资格受聘担任职教教师工作。第二阶段师资培养的主要特点是:教育学院和教师实习所在的职业学校共同培养职业教育的教师,体现了德国以“双元制”为基础的合作教学组织方式。

  (三)在职进修阶段

  在德国,“一朝学成而受用终身”的观点已经过时,在职进修的理念深入人心。根据德国各联邦州的法律规定,职教师资要不断接受新技术知识、新规范的继续教育,这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

  按照德国的法律规定,教师参加工作后必须接受师资培训,每年每位教师有5个工作日可脱产带薪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有2周时间到企业实习。德国职业学校教师是分级分类接受培训的,包括州、地区和学校三种层次的培训,全州范围内的进修由州文化部组织,每个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内容由通识培训和企业锻炼两部分构成;地区性的进修是相邻学校的联合培训,由区政府组织,每个课程时间为一至三天;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则是缺什么补什么,值得一提的是德国非常重视对新入职教师的培训。此外,高学位课程也为在职教师开设,目的是为他们提供进一步研修的机会,以柏林大学为例,教师可以在任何相关学院注册博士、硕士学位课程[②]。

  三、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特色总结

  德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成就令人瞩目,其根本原因是依赖于人们对职业教育的普遍认同,依赖于政府有足够的投入和企业的战略眼光,依赖于法制的保障,依赖于其超前的理念和独特的运作方式,最重要的是依赖于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德国职业院校教师入门难、要求高、待遇好,并已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全面完善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一)良好的职教教师发展环境

  德国拥有良好的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环境。首先,联邦德国高度重视职教师资培训。国家制定了一整套内容丰富、互相衔接、便于操作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使整个职业教育界和企业界都有法可依。2005年以来,德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新的职业教育法案,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职业训练法》《联邦职业教育保障法》,确保“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正常运行[③]。另外,德国对职业师资培训也有明确的法规一一《培训师资质规定》,还有370多种国家承认的相关培训条例,对于职业教育教师的学历资格、考核、继续教育等方面都有具体而严格的法律规定,这些国家法律法规为教师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其次,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优厚的工资待遇。每年大约有60%的青年人愿意接受职业教育,而只有40%左右的青年人进入学术性大学学习,职业教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联邦政府还规定,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与政府官员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不受解雇的威胁,并享有免缴劳动保险费等权利。据有关资料表明,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比普通学校同级教师工资高出15%左右,一般教师工资高于同级技术人员工资的两倍,职校教师优越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待遇为稳定高素质教师队伍起到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的职教培养培训体系

  在德国,职教教师是一种独立、专门化程度极强的职业,已经形成了系统化的从本科到硕士,甚至是博士生培养的专业设置。本、硕阶段的培养目标虽各有侧重,但可以很好地实现对接,课程设置前后连贯、相辅相成。本科阶段的学习更注重的是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而硕士阶段的学习更注重的是一般教育理论与教学法的学习。另外,德国提倡不同机构、不同部门合作共同培养职业教师,如大学阶段校际之间的合作培养、教师教育学院和职业学院之间的合作培养等。大学阶段的学习与两年的预备实习阶段、两次国家考试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并且整个过程要求十分严格。在整个流程中,学生既学到了相关的理论知识,也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充分保证了预备教师已具备作为一名职教师资所需的知识与能力,形成大批既懂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人才。

  (三)灵活多样的职后培训内容

  在德国,职业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根据社会需求和进修教师需要进行灵活安排和调整。比如,州一级范围的职教师资继续教育中,培训内容注重教师各个方面能力的提高,包括专业能力、社会能力、方法能力等。地区一级的职业教育师资继续教育,每个教学培训中心都有一个特色的培训课程目录,这些培训课程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的。例如,工业发达的地区,在培训工科类课程方面更有优势;服务业发达的地区,在培训财经类课程方面更具特色。每个培训点和教学点的培训方式也不一样,根据授课内容和自身特色而进行系统开发。学校内的职业教育师资继续教育,则根据自身的特点不同,各有专业侧重,由学校专业小组将州一级进修的内容与校内教师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确定自己学校的进修内容、形式和方法,培训过程是互动的,培训教师和学员、学员和学员之间可以充分交流和合作,通过团队的力量共同得到提升。

  (四)高度重视专业教学法

  教师的教学能力是衡量教师优劣的重要标准之一。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教学方法是保证课堂学习质量的关键要素。德国高度重视教师能力的培养,尤其关注教师课堂管理能力、教育能力、沟通能力的培养。在大学学习过程中,无论是本科阶段还是硕士阶段均设置了专业教学法模块,在硕士阶段学生还需进行专业实践,加强对专业教学法的理解及实践运用;在教师的预备实习阶段,实习教师需在教师进修学院学习高达140~330学时的专业教学法。另外如果在职教师想要获得一门新专业的授课资格,必须要学习专业教学法的相关知识。通过专业教学法的学习,教师更加清楚地知道如何才能将专业知识最好地传授给学生,以获得最好的教学效果。

  (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德国,学生若想进入大学学习职教师资专业,必须具备至少36周的企业实习经验。学生在大学期间也要完成为期26周的企业实习,这样才有资格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大学学习的课堂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如研讨课、训练课、实习课等,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更重要的是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在为期两年的预备实习阶段,每个实习教师均有自己的指导教师,在经验丰富的教师的指导下,基于问题导向去尝试授课,实习教师的实践授课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为其以后从事职业学校教师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德国政府对于愿意提供教师培训的企业给予了许多政策上的支持,从而吸引了大批的企业参与到教师的在职培训中,教师能够在培训中学习到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切实提高了职业实践能力[④]。

  (六)严格考核与过程监控

  德国通过两次国家考试对职业教育师资职前培养进行严格的考核,还采用一系列措施对新入职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进行有效地过程监控。任职职教教师必须先通过本科学位考试、再先后通过两次国家考试。考试由国家考试委员会按照考试条例进行。其中,委员会由大学教授、职业学校校长和有关考试机构的代表组成。国家考试要求十分严格,理论知识考核和实践能力考察同等重要,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大学学习成绩、论文、所学第一专业的试讲、所学第二专业的试讲、专题座谈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考生均要达到一定标准,并且总成绩也要达到一定的水平,才算考核及格,否则视为不及格。据德国近年来的统计,约有30%的实习教师无法通过第二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通过两次考试获得任职资格后,职教教师必须进行一年一次的公开教学展示,同时每五年还有一次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评估,评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抽取部分教师的课程听课,这些对职教教师从职前培养到职后培训的全面考察,能够较准确、真实地反映其是否具备成为职教师资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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