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对四川省第五届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市(州)教科所(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五届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所组织专家,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市(州)选送的成果经过资格审查、相似度查验、初评和复审等环节评审,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21个市(州)教科所(院)共选送成果217个,共评出一等奖30篇,二等奖55篇,三等奖112篇,另有20篇不予评奖。
按照《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7月7日至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所实名、书面反映情况。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邮编:610225。联系人: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黄汝倩(电话:028-85773535)。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7月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