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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5 14: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办公楼、综合楼、职工活动中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现对外公开比选维保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二、维保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主机、电源、探头);

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管路、喷淋泵、各种阀类、电气控制);

3.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管路、消火栓泵、各种阀类、电气控制);

4.气体灭火系统;

5.防排烟系统检查与功能测试;

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7.消防广播;

8.灭火器及防火分隔系统;

9.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三、参与供应商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消防维保企业资质证明(二级及以上);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维保期间供应商主要职责

1.应提供保证我单位整个消防报警、火灾联动等系统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达到相关技术要求的技术服务。一旦系统发生故障,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派人修理。

2.在合同期内对消防系统进行 2次/年定期检修试验,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

3.每月定期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消防系统运行情况,对出现的运行故障进行处理,对消防主机进行检查并记录。到建筑物内进行检查,了解消防设施有无被人为损坏或其他损坏情况。

4.当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时,接到通知后应于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维修,对维修结果做好记录。

5.在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报警系统及内容款项中的设备或线路不能工作,中选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6.中选单位应协调、协助我单位配合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系统安全检查;

7.中选单位应严格遵守我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8.建立详细的消防设施档案文件,在以后的系统维护保养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消防设施档案和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操作细则执行。

9.为了保证消防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中选单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提供本套消防系统所需的备品备件,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中选单位承担。

10.我单位如有对消防系统所在的部位进行改造施工,中选单位应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报警系统探测点及联动控制点恢复安装的监督、指导、验收,验收后纳入整体技术服务范围。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预算金额

本项目年服务费限额 8.6万元以内;

七、服务费用支付

按年度分二次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合同款,即合同款总额的50%,以后每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一次性支付当年合同款总额的50%。

八、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各参选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7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到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307室报名。

联系电话:85876131

联系人:黄老师。

九、投标文件报送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

1.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消防维保企业资质证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绩证明等)。

2.详细维保方案;

3.投入本次服务的人员情况介绍及相关资质证书材料;

4.服务承诺(含维保措施、人员安排、服务响应措施等);

5.其它与本次采购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6.报价。

请各参选供应商于2017年5月2日9:00-17:00时将企业资质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盖鲜章)及方案、报价等文件资料一式二份(密封并加盖鲜章)送至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307室,黄老师收。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10:00

比选地点: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314会议室。

十一、其它

1.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自行实地考察;

2.比选会不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结果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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