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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四川省教育学会公告(三)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1 16:54:5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3号)

 

为了依法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完善学会组织体系,增强学会活力,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分支机构清理整顿工作。

一、工作依据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教育学会章程(修订)》、《四川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教育类社会团体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四川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二、工作步骤

本次分支机构清理整顿分为:重新登记和重新组建两个阶段。

(一)重新登记:2019年6月1日—8月31日为重新登记时间,省教育学会所有分支机构均要填写《四川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登记表》,完成重新登记工作。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会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定,不予重新登记。

(1)已完成设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应当停办;

(2)设立时所依据的教育形势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已无存在的理由和必要,需要注销的相应分支机构;

(3)因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或停办的。

重新登记工作结束,省教育学会发布公告,确定分支机构的正式名单。

(二)重新组建:2019年9月1日—11月30日为重新组建时间,完成重新登记的分支机构,均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重新组建。由分支机构提出重新组建方案,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分支机构重新组建的程序如下:

1.由该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学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提议,由3-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的会员(或拟发展的新会员)作为发起人,向学会提出重建分支机构申请;

2.填写《四川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设立(重建)申请表》,提交相应文件。

3. 会长办公会根据分支机构设立条件(重建要求)进行审批。

4.分支机构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完成重建工作。

联系人:刘怀明  联系电话:85718329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

 

 

                                四川省教育学会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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