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公示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市(州)教科所(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教科所(院)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共选送上报我所386项成果。
按照《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我所组织专家,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市(州)选送的成果经过资格审查、相似度查验、初评和复审等环节评审,共评出优秀成果267项,其中一等奖49项,二等奖85项,三等奖133项。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即日起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所实名、书面反映情况。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邮编:610225。联系人: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刘传星(电话:028-85876119)。
附件: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结果公示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8月29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