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办四川首届“家校共育·校长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各有关学校: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10号)文件精神,探讨和交流我省各地中小学家校共育的先进经验与典型问题,积极发挥家庭教育在少年儿童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由四川省教科所《教育科学论坛》编辑部和德育心理研究室承办,于2016年11月在绵竹市紫岩小学举办四川首届“家校共育•校长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论坛主题中小学校长在推进家校共育中的责任使命与实现路径。
二、研讨内容
(一)中小学校长围绕论坛主题,研讨推进家校共育中的责任使命与实现路径;
(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深度融合班队活动研讨课展示;
(三)专家现场指导与点评。
三、时间及地点
(一)论坛时间:2016年11月10日全天,11月9日报到。
(二)论坛地点:绵竹市紫岩小学(绵竹市剑南镇紫岩路264号);
报到地点:绵竹市剑南春大酒店,联系人:电话15883812113(李菲)。
四、参加人员
(一)每个市州推荐2—3人代表(校园长或德育心理教研员)参会;
(二)会务组邀请部分四川省“共同体”学校校(园)长代表参会。
(三)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家长代表参会。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地于2016年11月2日前将会议回执单(附件)统一发至2071342417@qq.com邮箱,联系人:紫岩小学龚洪(电话15983812817)。参会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请参会人员积极研讨,2016年11月7日自愿提交研讨论文(联系人:沈老师,1034065830@qq.com,电话:15108365136),将择优在大会上交流发言,择优在《教育科学论坛》上刊发。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四川首届“家校共育•校长高峰论坛”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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