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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征集和评选初中化学活动元教学、微课开发成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1 13:59: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进一步总结提炼我省初中化学活动元教学改革和微课开发成果,推广教育教学经验,不断提升我省初中化学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初中化学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在全省征集和评选初中化学活动元教学和微课开发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初中化学教师、初中化学教研员。

二、成果形式及要求

(一)活动元教学设计或课件

1.突出化学核心素养,体现活动元教学理念,以问题解决为中心,以学生活动为主线,重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设计,重视活动过程中的反馈评价设计,有利于学生主动建构知识、方法,有利于学生正确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

2.体现一个完整的活动元教学过程

3.有完整的教学环节

4.课件图片美观,重点突出。

(二)活动元教学课题研究成果、论文

1.课题研究成果和论文必须与初中化学活动元教学改革和微课开发密切相关。

2.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实操性,在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推广价值。

3.课题研究成果和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

4.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A4纸型,正文字体统一为宋体5号,标题字体为黑体3号,参考文献用楷体5号字。(其他参照刊物投稿要求)

5.已发表或评奖的课题研究成果和论文以扫描件报送,应注明发表刊物名称、时间或评奖单位、获奖时间及级别。(以获得四川省教科所奖励的不再上报)

(三)初中化学微课、教学录像光盘

1.微课8分钟左右,教学录像课30—45分钟。

2.学生参与、体验面广,反馈评价及时有效,学生主动建构,深度学习,形成了知识结构、方法和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3.画面美观、清晰,普通话标准,声音清楚。

三、成果评选程序

(一)参评成果须先由各市(州)教科所(院)进行初评、初审。各市(州)将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分类汇总后以电子形式统一报送到省教科所参评,同时附上《2017年四川省初中化学活动元教学和微课开发成果评选推荐表》(见附件)。

(二)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各市(州)报送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成都市不超过20项。

(三)四川省教科所将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评审,获奖成果将由四川省教科所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四川省教科所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

(一)第一页为评选时存底页,需注明以下内容:作者单位(×市(州)×县(市、区)×学校)、姓名、电话。

每项成果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

(二)须保证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如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红艳 邮箱:1563844259@qq.com;

电话:028-85876183,13350095958。

附件:2017年四川省初中化学活动元教学和微课开发成果评选推荐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2017年四川省初中化学活动元教学和微课开发成果评选推荐表

市(州) 成果类型(教案课件、课题论文、微课录像课 )

序号 姓 名 成果类型 成果题目 单 位 电 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市(州) 推 荐 意 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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