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行2017年四川省高中化学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微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探索核心素养在高中化学课堂的着力点,推动信息技术与化学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我省高中化学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高中化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一线高中化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高中化学基于核心素养培养的微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微课设计、制作与应用展示。
二、参加人员
高中化学教师和化学教研员。
三、微课的设计制作及推选要求
1.设计制作要求
(1)微课设计应突出高中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科学探究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社会责任)的培养,可自行选择高中化学教材典型核心知识点进行设计。教学设计目标明确,学习活动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能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媒体设计与教学深度融合,能让学生高效参与学习活动,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水平,教学反馈与评价设计能有效测评学习活动效果。
(2)微课视频应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微课课件片头应显示课题、作者(仅限一人)和单位;视频格式为常见格式,建议视频格式为:Flv,MP4,视频尺寸为:640*480;每课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20M,视频时长最多不超过10分钟。
(3)微课的应用说明详实,须特别说明在培养核心素养方面的应用价值。
(4)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评选程序
(1)各市(州)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择优推选作品参加省上的展评。本次活动,各市(州)可择优推荐5项微课作品,成都市和其他有较多优秀作品的市(州)可适当增加推荐数量。
(2)本次活动将聘请专家根据统一的标准及办法,认真、公平、公正开展评定,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证书。评审结束后,我们将开展优秀微课作品展播暨培训活动,活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送方式
(1)参评作品由市(州)教研员以电子形式统一上报,省教科所不接受任何个人报送。每项参评作品包括微课视频和微课设计与应用表(见附件)两个内容。
(2)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红艳 邮箱:1563844259@qq.com;
电 话:028—85876183,13350095958。
附件:微课设计与应用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微课设计与应用表
市(州)教科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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