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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举行四川省中学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9 12:46:4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了贯彻“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精神,推动我省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中学中青年数学教师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0月举行全省中学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本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展示活动的目的

推动我省中学数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中学青年数学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鼓励中学青年数学教师树立先进的数学教育思想,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过程科学化,进一步推广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提高数学教学信息化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造就一批数学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二、参加展示活动教师的条件

当前在一线任教中学数学,具备5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40岁以内(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活动开展形式与具体要求

(一)展评活动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进行。

(二)参加省级评选的教师为初、高中各23人(其中各市、州分别推荐初、高中教师各1人,成都市和承办市(州)分别增加初、高中教师各1人)。

(三)参评教师均须填写《参评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指导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展评活动采用上课与说课结合的形式。其内容由各地根据教学实际确定,初中必须是我省各市(州)使用的课标教材内容,高中教学内容必须是我省使用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内容。

1.上课采用录像光盘呈现的方式进行,参评教师提供相应课堂教学的完整录像光盘,时间40分钟。录像光盘要求图像和声音清晰,全面反映教师和学生的活动(不必单纯追求录制效果,随堂录制即可)。不能提供课堂教学录像光盘的教师可参加省上二等奖的评选,但不能参加一等奖评选。

2.说课要求选手对该节完整的录像(即上述课堂教学录像)进行适当剪辑,提供不超过20分钟视频供与会代表观摩。要求参评教师一边自述,一边展示视频,自述的内容要与课堂教学过程紧密结合,用视频说明自述的内容。每个完整的录像课展示与自述时间为25分钟,其中自述时间约5分钟,视频展示约20分钟。展示与自述结束后,由现场评委在大会上进行点评、提问,组织现场交流与研讨。

具体方式:录像课展示和授课教师自述(25分钟)→评委点评、提问,组织现场交流与研讨(15分钟)。

(五)教学设计和教学评价。参加展评活动教师的优秀课必须提供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说明和指导教师评价。教学设计大约4000字左右,大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内容和内容解析,目标和目标解析,教学问题诊断分析,教学支持条件分析,教学过程设计和目标检测设计;教学设计说明是参评教师对教学设计的说明,可以包含在教学设计中;指导教师评价是对展示教师课例的点评,每节课例的点评字数限定在300~500字。

四、其他

(一)请各市(州)在认真做好当地教学展评活动的基础上,推出参加全省教学展评活动的青年教师,并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参评教师名单、《参评教师报名表》、《指导教师报名表》、课堂教学录像光盘(视频文件)、上课课件及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说明和指导教师评价的Word格式及相应的PDF格式的电子文本统一报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中林(电子邮箱:jkswzl@126.com)、孙锋(电子邮箱:15971348@qq.com)。

(二)展评活动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参加展评活动时,参评教师提交说课课件及说课稿。

附件:1.四川省中学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展评活动参评教师报名表

      2.四川省中学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展评活动指导教师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高(初)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展评活动

参评教师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教 龄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移动电话  
本人简历  
推荐单位(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市(州)教科所(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四川省高(初)中青年数学教师优秀课展评活动

指导教师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职 称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E-mail   移动电话  
本人简历  
推荐单位(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市(州)教科所(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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