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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8 00: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是教育科研的必要环节,是优秀教学成果能够转化为更为广泛教育教学“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按照《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要求,现将2018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结合推广成果的特点,进行“自主菜单式”现场推广。具体活动方式有观摩研讨课、成果报告、专家点评、现场互动等。

二、活动安排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主持人

时间

地点

“四育合一”素质教育新路径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杨文政

11月21-23日

泸州市纳溪区

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常态实施序列

成都双流中学实验学校

高志文

云教学平台支撑下的以学为本学科教学转型建构策略

四川省洪雅中学校

陈大伟

11月7-9日

眉山市洪雅县

学校数字化学习环境下的“未来课堂”建设

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

李笑非

大数据背景下的远程教育模式

成都市教科院

罗清红

10月18日

成都七中

 

具体的报到和活动地点,以活动实施方案为准。

三、组织管理

推广工作由四川省教科院主办,成都市教科院、泸州市教科所、眉山市教科所、有关县(区)教科研机构和学校承办。

有关市级教科研单位要指导县(区)教科研机构和学校,因地、因校制宜,制定推广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安排要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工作务实、活动规范、会务节俭,做好必要的安全预案。

凡有意参会人员,需向所在市(州)教科所(院)报名。各市(州)教科所(院)要严格按照限定名额要求,于活动开始前10天,将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报送四川省教科院。

四、其他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会务资料费。参会人员食宿和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刘怀明;

联系电话:028-85876148   028-85592838;

邮箱:scsghb@126.com。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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