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微课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教师队伍,弘扬传统音乐文化,提升校园美育功能,更好的继承并传唱家乡的歌曲,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举行四川省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唱歌课微课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在职在岗音乐教师。
二、课程内容
四川省各地区童谣、民歌及地方戏歌。
三、参赛要求
1.“微课”应符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突出音乐教学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注重对学生音乐感受与欣赏能力、表现与创造能力的培养。
2.“微课”课型是唱歌课,教学题材必须紧紧围绕“家乡的歌”这一主题,选择四川省各地童谣、民歌或者戏歌为教学内容;参赛内容需健康向上、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内容无政策性错误,如发现作品中存在不良信息,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微课”需展示唱歌课课堂教学的某一环节,教学目标明确,过程清晰,方法得当,音乐学科特点突出。
4.“微课”录制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环境中进行,在有学生的情况下实施并录制。
5.每节“微课”可以有一名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节微课。
6.提交材料要求:
(1)文本资料:提交“家乡的歌”“正规乐谱”和“微课”教案,教案应与“微课”视频一致,应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需注明课程名称、教学重难点、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等。
(2)视频材料:提交微课课件和15分钟的微课教学视频。视频需采用高清或标清录制,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能较真实完整反映教学情境,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格式为MPG4,码流率不低于512Kbps;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1024×576,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720×576,作品大小一律不超过700M;视频与音响须同步录制,人物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教学重点等,视频中不得出现市、州、学校名称以及执教教师姓名。
(3)以上两项材料须为展示学校原创,不得抄袭。
四、名额分配
1.各市(州)教科所(院)可报送小学4节、初中2节、职业教育2节。(成都市小学5节,初中3节,职业教育3节。)
2.省内3个省级音乐名师工作室可各报送1节。分别是:寇忠泉名师工作室、谢红梅名师工作室、陈双名师工作室各1节。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2020年5月30日下午5点以前(以邮件时间和邮戳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方式:本次比赛仅接受市(州)教科所(院)统一报送。
3.报送方式:本次比赛需要网上报送和邮寄报送同时上报,资料齐全方能取得评比资格。若有缺项,取消评比资格。
(1)网上报送:各市(州)统一将推荐汇总表、报名表、教案、教学内容(以规范歌谱的形式)打包发送至:1512551233@qq.com 。
(2)邮寄报送:市(州)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参赛微课课件和微课视频请以CD或者U盘的形式统一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 四川省教科院 徐伟,联系电话:028-85876191。
六、评奖办法
根据省教科院相关规定进行评奖,并颁发相应证书;一等奖微课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七、其它
此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教科院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评微课进行评审,并择优进行现场展示,现场展示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四川省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微课比赛汇总表
2. 四川省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微课比赛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附件1
四川省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
微课比赛推荐汇总表
市 (州):
序号 | 学段(小学/初中/职业教育) | 学校 | 姓名 | 职称 | 参赛课题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附件2
四川省第二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
微课比赛报名表
市(州)教科所(院) 报送人: 电话:
单位 | 电 话 | ||||
课题 | |||||
任 课教 师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称 | 教 龄 |
指 导教 师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称 | 教 龄 |
授 课班 级 | 年 级 | 班 级 | 人 数 | 班 主 任 | |
校长签名: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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