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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征集和评选中学化学优秀实验教学成果暨中学化学实验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7 15:42: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推动我省中学化学实验教学改革,促进化学教师更好地认识实验教学的功能,突破实验教学实践和研究中的瓶颈,提高化学实验教学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将于2021年3-4月开展“征集和评选中学化学优秀实验教学成果暨中学化学实验教学研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评成果完成人;各市(州)化学教研员;各市(州)观摩教师(会员)代表(不超过10人);四川省张泽仪省级名师鼎兴工作室和自贡市名师张泽仪中学化学工作室全体成员。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和评选实验教学成果

1.成果形式

(1)教材实验改进创新案例(需在实验说明中备注改进实验的原型);

(2)手持技术、数字化实验案例;

(3)生活趣味实验案例。

注:成果包含实验视频和实验说明两部分,实验说明为word文档,包含实验目的、实验用品、实验装置图及说明、实验操作及现象和创新的意义等5部分内容。

2成果要求

(1)视频类成果须为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不高于1080P,画质清晰,音像同步,普通话标准,声音清楚,不包含被评选人及单位信息。

(2)文本类成果一律用Word文档编辑,A4纸型,正文字体统一为宋体5号,标题字体为黑体3号,参考文献用楷体5号字。(其他参照刊物投稿要求)。

(3)已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成果需在表中注明相应信息。

(4)已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的成果不参与本次评选。

(5)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成果一律不参与评奖。

3.评选程序

(1)参评成果须先由市(州)教科所(院)进行初评、初审。各市(州)将评选出的优秀成果汇总后以电子文档形式统一报送到省教科院参评,同时附上《2021年四川省中学化学优秀实验教学成果评选推荐表》(见附件)。

(2)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各市(州)报送成果初中、高中学段各5项,成都市和自贡市每个学段各10项。

(3)省教科院将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并颁发证书,评出的优秀成果在实验教学研讨会上公开展示。

(二)实验教学研讨活动

1.活动时间:2021年4月7-9日

2.报到时间:4月7日下午12:00-17:30

3.活动地点:自贡衡川实验学校

4.报到地点:瑞祥大酒店(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锦程路北段12号;联系人:黄经理;电话:18381362229)

5.活动内容:专家讲座;优秀作品展示;点评总结颁奖。

三、其他

(一)本次活动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四川省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协办,四川省张泽仪省级名师鼎兴工作室、自贡市名师张泽仪中学化学工作室和自贡衡川实验学校联合承办。

(二)每项成果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

(三)须保证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如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红艳 (1563844259@qq.com;028-85876183)

附件:2021年四川省中学化学优秀实验教学成果评选推荐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2021年四川省中学化学优秀实验教学成果评选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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