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举办四川省首届“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合奏)录像评比活动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及相关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谋划四川义务教育阶段美育工作,让2021年全局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经研究,决定举行四川省首届“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合奏)录像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视频评选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课堂乐器”班级合奏视频评选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2021年6月10日
三、活动要求
(一)班级合唱
1.组别:分小学组、初中组两个组别。
2.人数: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40—50人(含指挥和伴奏)。
3.曲目:每个班级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是歌曲必须是主旋律歌曲,另一首必须是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音乐》教科书中的中国歌曲。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两首歌曲的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4. 指挥、伴奏要求:钢琴现场伴奏,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歌曲演绎需要,由合唱队员使用1-2种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指挥和伴奏必须是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
(二) “课堂乐器”班级合奏
1.组别:分小学组、初中组两个组别。
2.课堂乐器:竖笛、口琴、口风琴等课堂乐器。
3.人数:合奏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乐队人数40—65人(含指挥1人)。
4.曲目:每个班级演奏两首曲目,其中一首必须是主旋律曲目,另一首必须是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音乐》教科书中的中国曲目。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两首乐曲的总时间不超过9分钟。
5. 指挥、伴奏要求: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一律不使用伴奏带。打击乐器只能作为色彩乐器,不能作为主奏乐器。
四、名额分配
(一)班级合唱
各市(州)教科所(院)可报送小学2支队伍、初中1支队伍。(成都市可报送小学3支队伍,初中2支队伍。)四川省教科院附属小学可报送1支队伍。
(二)“课堂乐器”班级合奏
各市(州)教科所(院)可报送小学2支队伍、初中1支队伍。(成都市可报送小学3支队伍,初中2支队伍。)四川省教科院附属小学可报送1支队伍。
五、录制要求及报送方式
(一)录制要求
视频均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文件封装格式为MP4或MKV,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GB;音视频编码格式不限,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不要多个文件合成),文件名需为固定格式:单位-组别-合唱/课堂乐器合奏-节目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否则视为无效视频,取消评选资格。
(二)报送方式
本次录像评比必须由市(州)教科院统一网上报送和邮寄报送,资料齐全方能取得评比资格。若有缺项,取消评比资格。
1.网上报送:各市(州)须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班级合唱(奏)录像评比节目汇总表(见附件1、2)打包发送至:1512551233@qq.com 。
2.邮寄报送:各市(州)须于6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公章的录像评比节目汇总表、参赛视频以光盘或者U盘的形式统一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科院)徐伟,联系电话:15108288099或028-85876191。逾期不接受报送。
六、奖项设置
根据省教科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相应证书;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的节目将颁发指导教师证书,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
七、其它
此次录像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教科院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评节目进行评审,并择优进行现场展示,现场展示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省首届“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录像评比汇总表
2.四川省首届“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 “课堂乐器”班级合奏录像评比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四川省首届“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录像评比汇总表
市 (州):(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 组别 | 参赛学校(全称) | 人数 | 演唱曲目1 | 演唱曲目2 | 演唱总时长 | 指导教师(限3名) |
附件2
四川省首届“欢歌新时代、颂歌献给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堂乐器”班级合奏录像评比汇总表
市 (州): (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序号 | 组别 | 参赛学校(全称) | 课堂乐器名称 | 人数 | 演奏曲目1 | 演奏曲目2 | 演奏总时长 | 指导教师(限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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