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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举行第三届中小学自导式教学改革线上线下研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2 14:54: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各自导式教学改革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推进高质量课堂建设,总结交流各校(地)自导式教学改革经验,深入推进自导式教学改革再实验、再拓展、再总结、再提升,经研究,决定举行第三届中小学自导式教学改革线上线下研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观摩课堂教学。通过推门听课、示范课教学观摩自导式教学课堂,专家现场点评指导。

(二)经验交流研讨。围绕自导式教学改革推进,学校校长、教育行政主管领导、教科研机构负责人交流改革经验,共话课堂教学改革策略。

(三)专家引领指导。全国知名专家到会讲学引领。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1日至23日。会议分两段:

(一)宜宾会场

4月21日至22日在宜宾市举行初中段研讨会,21日下午14:00—19:00报到,22日开会研讨;

(二)泸州会场

4月22日至23日在泸州市举行小学段研讨会,22日下午14:00—19:00报到,23日开会研讨。

三、活动地点

(一)宜宾会场

1.会议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凉水井初级中学校、宜宾市翠屏区会议中心一曼剧场;

2.报到地点:宜宾市维多利亚酒店,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103号。

(二)泸州会场

1.会议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忠山学校(城西校区)

2.报到地点:泸州市沣泽苑宾馆,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江景北路6号。

四、参会人员

(一)市(州)教科所(院)参会人员

为贯彻落实全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和德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中小学自导式教学改革,请各市(州)教科所(院)明确一位负责同志,联系统筹本区域中小学自导式教学改革工作,并委派该同志全程参会。同时,邀请各市(州)教科所(院)初中语文、数学教研员,小学语文、数学教研员分别参加宜宾、泸州会场研讨。

(二)宜宾会场

1.实验学校现场参会人员以初中学校为主,小学为辅。原则上,请各初中实验学校派3名代表(校长、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各1位),各小学实验学校派2名代表(校长、学科骨干教师1位)参会。

2.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宜宾市、翠屏区可选派代表参加现场会议,请宜宾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翠屏区师培中心负责落实。

(三)泸州会场

1.实验学校现场参会人员以小学为主,初中学校为辅。原则上,请各小学实验学校派3名代表(校长、语文、数学骨干教师各1位),各初中实验学校派2名代表(校长、学科骨干教师1位)参会。

2.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泸州市、江阳区可选派代表参加现场会议,请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江阳区研培中心负责落实。

(四)线上研讨

会议期间,将通过网络平台对会议进行实况直播,请各市(州)教科所(院)、各实验学校组织教师线上观摩研讨。

五、其他

(一)本次研讨活动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主办,宜宾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协办,宜宾市翠屏区师培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凉水井初级中学校、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泸州市忠山学校承办。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现场参会代表在往返途中、会议期间全程佩带口罩,提前做好天府健康码申报,会议报到时,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健康码或体温异常的同志,将拒绝其参会,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应急处置。

(三)请现场参会代表以学校为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至15日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逾期不报名视为放弃,原则上不为临时到现场参会者提供会务安排。

(四)请在线参会代表在会议期间扫描网络直播平台“收看二维码”线上观摩研讨。

宜宾会场

 泸州会场

(五)现场参会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六)会务联系: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朱雪林 13032808958;

宜宾市翠屏区教体局 蒋诗强 13568093573;

泸州市江阳区忠山学校 梁 伟 18715808318。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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