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学习情况反馈建议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考试和作业管理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义务教育学校积极探索学生学习情况过程性评价及反馈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家校沟通,让小学一二年级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面发展状况。
我院按照教育厅“考试和作业管理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专家研制了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学习情况反馈建议办法(见附件《四川省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五育”发展期末通知单》),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地义务教育学校以此为基础,综合应用关键表现记录、激励性评语和增值性评价等方式,向家长反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的发展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数据、图像、质性评价等具体可感的成长记录材料,及时向家长全面反馈学生的成长变化。请你们在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的基础上,参照使用。
附件:四川省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五育”发展期末通知单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1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