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双减”背景下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优秀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与使用典型案例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和作业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教科院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作业设计与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交流我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经验,不断提升各学科作业设计质量和使用效能,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2021年“双减”背景下课后服务优秀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与使用典型案例征集评审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内容
(一)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全省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时形成并付诸实施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内容、分工、过程、管理和评价等。方案可利用数据、图片、访谈记录等方式显示其实效性和创新性。
(二)作业设计使用案例
概括介绍本地本校“书面作业”“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跨学科综合性作业”的设计与使用理念、行为、管理和成效等。努力凸显对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的深层次理解和尝试创新。
案例可以聚焦一个单元(章节)或一个具体教学课例(完整课时),进行整体性作业设计和使用阐述。
二、参评作品数量分配
(一)成都市遴选、报送40件作品(每类20件)参评,其他市(州)各报送16件(每类8件)参评。
(二)每件作品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示意图、结构图等不计算字数。
三、作品格式与提交
(一)参照规范文本格式要求,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居中排列,标题下具署作品完成者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每件作品署名不超过2人。正文选择宋体、小四号、按1.5倍行间距排版。文末著录参考文献。倡导原创,文责自负。报送作品须完成查重程序,在报表中注明查重结果。
(二)各市(州)教科所(院)及时转发通知,征集遴选作品。安排专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统一填写参评作品统计表(见附件),纸质报表盖各市(州)所(院)章后连同参评作品(纸质、打印一式五份),寄至四川省教科院义教所刘晓军老师处,收件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黄荆路11号,联系电话:13348876827。统计表和相关作品打包后、命名为“×市(州)课后服务实施方案与作业设计使用参评资料”发送至1692072006@qq.com 邮箱。压缩包内文本排列顺序与“统计表”保持一致,每份作品命名为×市(州)×学校×教师×课后服务方案(作业设计)。
四、其他
(一)本次案例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院组织专家对各地提交作品进行评审,按规定评出获奖等次,及时发放获奖证书,优秀成果拟参加专题交流。
(三)联系人
何立新 联系电话:028-85876152
刘晓军 联系电话:028-85876150
附件: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优秀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与使用典型案例征集统计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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