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征求《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中各省(市、区)需“制定省级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的要求,按照教育厅有关安排,我院在深入研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为了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在我省科学、有效地落地施行,特向各市(州)征求意见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求对象
(一)各市(州)市级及县级教研机构有关课程管理、教学研究、评估督导等方面的人员;
(二)各市(州)城市、城镇及乡村小学、初中学校校长、学科教师等。
二、征求方式
各市(州)可采取集中座谈、意见搜集等方式征求各级教研机构相关人员和小学、初中学校教师对“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呈现方式
各市(州)教科所(院)牵头组织本次意见、建议的征集,最后以“XX市(州)对《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的意见建议”为标题,形成条目式的意见和建议,经各市(州)教科所(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文件形式报送省教科院。
纸质文件邮寄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11号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收件人:何立新(联系电话:028-85876152)。该文件PDF格式扫描件请发邮箱:190803756@qq.com
四、报送时间
2023年2月24日截止。
附件:《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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