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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推荐遴选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中心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2-28 09:41:4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新课程新教材顺利实施,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研究、引领和辐射作用,优化整合学科教学资源,构建协同教研创新机制,助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成立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组性质

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中心组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组建,并在其领导下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的学术组织。成员由基础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或研究骨干经过推荐、遴选产生。

根据全省基础教育实际,中心组分为语文等23个学科组,每个学科组根据基础教育教学实施现状分为不同的学段组。

二、中心组成员推荐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师风优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首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续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正确,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组织协调能力,在教育教学研究、实践、创新、改革等方面有较广泛影响力。

(四)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指委或专委会成员、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国家或省教材编写人员、省政府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或成员、市级及以上奖励(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推荐。

三、中心组成员推荐遴选办法

中心组成员候选人采取省级教研部门遴选、市(州)教研部门推荐等方式产生,由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确定中心组成员。

(一)省级教研部门遴选

省级教研部门根据全省基础教育专家库名单、各地学科教师及教研人员参与省级教研活动情况,遴选部分人员作为中心组成员候选人。

(二)市(州)教研部门推荐

根据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中心组设置建议(详见附件1)分学科、学段(小、初、高)推荐,每学科、学段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成都市不超过6人)作为中心组成员候选人。被推荐人员填写成员申报表(见附件2),各市(州)教科所(院)按学科、学段分别汇总后上报汇总表(见附件3)。

各市(州)应根据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推荐办法,各学校根据本校情况积极举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供市(州)遴选,向省推荐中心组成员候选人。

(三)省级审查确定

各地推荐完成后,由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确定各学科中心组成员,予以发文公布。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各市(州)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分为汇总表、申报表两类分学科、学段压缩,于2023年3月17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电子邮箱scjkygzs@163.com。每类文档应包括Word格式文档和盖章后生成的PDF格式文档,文档命名形式为“市州+学科+学段-汇总表Word文档”“市州+学科+学段-汇总表PDF文档”“市州+学科+学段-申报表Word文档” “市州+学科+学段-申报表PDF文档”。

(二)联系人:义务教育阶段  刘晓军  028-85876150

                       普通高中阶段  何兴明  028-85775615

附件:1.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中心组设置建议

          2.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中心组成员申报表

         3.四川省基础教育学科教研中心组成员推荐汇总表

202302280947436340.doc

202302280947431324.pdf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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