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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基础 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2 10:41: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的通知》(川府函〔2022〕85号)和《四川省加强新时代教研科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函〔2021〕251号)有关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23年组织开展四场次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活动。

一、活动安排

推广成果

承办单位

参与市州

活动时间

农村小学陶艺教学与优秀文化传承的融合策略

德阳市教科院、什邡市教育局、什邡市教科所、什邡市禾丰小学

川北片区为主,其他选择参加

3月27日-28日

“城镇+乡村”教研联动的实践研究、城乡联盟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建设研究

自贡市教科所、自贡市汇南实验学校、富顺县童寺学区教育工作督导室

川南片区为主,其他选择参加

4月11日-12日

农村中小学“生活味”作文导引策略、义务教育语文课堂“创意练笔”高质量教学体系

宜宾市教科所、江安县教体局、江安县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成都市盐道街中学

全省各市州

9月25日-27日

现代学校治理理念下的高中同伴调解培养和实践体系、高中生思想政治学科“公共参与”素养的培养策略

资阳市教科所、资阳中学、广汉中学、雁江一小

全省各市州

10月24日-26日

二、活动方式

结合成果特点进行“菜单式”会议推广。具体活动方式有现场观摩、成果报告、主题交流、专家点评等。

三、活动组织

推广活动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具体活动安排以各场次的活动方案为准(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四、其他

参加推广活动的地区和学校,要认真学习优秀成果,结合本地和学校实际,创造性地迁移应用优秀成果。

推广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的差旅费用回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省教科院联系人:杨贤科(028-85876182)。

 

202303021042035822.doc

202303021042039689.pdf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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