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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举行2023年学前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9 10:25:3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及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幼儿园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同时,为我省幼儿园教师搭建学术研讨平台,交流幼儿园教学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全省学前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四川省各级学前教育教研员、各级各类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和园长。

二、选题范围

1.幼儿园空间的优化。具体包含幼儿园环境的创设(包括室内环境、户外环境等)。

2.幼儿园时间的优化。落脚在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的组织与管理等方面。

三、参赛方式及要求

(一)参赛方式

各市(州)教科所(院)应对本市(州)进行初审,评选出优秀论文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省教科院提交。

各市(州)推出的规定数量的论文由教研人员负责统一发送,所推荐论文应含题目和正文,正文中不得出现作者个人及单位信息。论文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二)参赛要求

1.论文正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个人及与所在学校有关的信息。每位教师限报1篇。每篇论文的作者署名不得超过2人。

2.已在省级及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不得再次参加评选。

3.已经在正式刊物发表或收录入正式出版的书籍,不得参加评选。

4.教师应自行撰写论文,端正学术态度,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比资格,已获奖的宣布其获奖证书作废;严重抄袭者发文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其5年评比资格。

四、参赛时间

(一)市(州)初评

各市(州)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按照规定名额完成初评和推荐工作。

(二)省教科院复评

2023年10月30日前,四川省教科院将组织评审专家组,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市(州)报送的参赛论文进行评审,2023年11月公示评审结果。

五、奖项设置

对参加比赛的教师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按参加终审教师人数的15%、30%和55%确定。

六、名额分配

各市(州)教科所(院)按照以下推荐名额数推荐申报,省教科院直属学校可推荐申报两篇。

常住人口数区间

所含市(州)

每个市(州)推荐论文名额数

200万以下

雅安、攀枝花、甘孜、阿坝

11

200万-400万

德阳、广安、乐山、内江、眉山、遂宁、巴中、自贡、资阳、广元

22

400万-600万

南充、达州、绵阳、凉山、宜宾、泸州

33

600万以上

成都

44

七、报名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3年9月30日下午5点以前(以提交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送方式:本次比赛仅接受市(州)教科所(院)统一报送。

本次比赛需邮寄报,资料齐全方能取得评比资格。若有缺项,取消评比资格。

1.邮寄报送:各市(州)统一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附件3)、个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推荐论文文本(PDF版本)、市州论文查重明细(扫描每份推荐论文的查重报告,所推荐论文重复率必须低于25%),按以上内容分四个版块进行打包,以U盘的形式统一邮寄至:四川省教科院附属实验幼儿园(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新通北二路199号)。

联系人:李隆庆,联系电话:18613225353

2.参评教师只需将本人情况如实填入“个人报名表.doc”、“报名汇总表.doc”由各市(州)统一填写盖章。

附件:1.2023年学前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具体要求

          2.2023年学前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推荐表

          3.2023年学前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推荐汇总表

          4.2023年学前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评分指标

202304191051445899.doc

202304191051466188.pdf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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