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第四届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乐山市教科所: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第四届部分学科优质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基于课程标准 探索区域教育 实践育人目标
二、参评人员
我省民族地区三州一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乐山市)基础教育阶段语文、藏语文、彝语文学科教师及教研员。
三、展评方式
采用州(市)级现场展示初评和省级教学实录终评结合的方式。
四、展评时间
州(市)级初评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省级终评11月30日前完成。
五、名额分配
(一)语文
小学组19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各6节,乐山市1节;
初中组19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各6节,乐山市1节;
高中组19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各6节,乐山市1节。
(二)藏语文
小学组13节:阿坝州、甘孜州各6节,凉山州1节;
中学组13节:阿坝州、甘孜州各6节,凉山州1节。
(三)彝语文
小学组7节:凉山州6节,乐山市1节;
中学组7节:凉山州6节;乐山市1节。
六、组织实施
(一)州(市)级初评
各州(市)教科所要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展评的优质课。
(二)省级复评
省教科院将组织成立各学科评审专家组,按照相关活动规则对推荐的视频课进行评审。
七、展评要求
(一)展评课教学实录须是一节完整的课时,小学授课时间:40分钟/节,中学授课时间:40-45分钟/节。
(二)各州(市)按提交时间在“四川省教育科研课程资源系统”(http://kczy.scjks.net)平台上对本地推荐的优质课进行推荐,分学科将加盖市(州)教科所(院)公章的“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第四届部分学科优质课展评活动推荐表”(附件1)和“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第四届部分学科优质课汇总表”(附件2)的Word版、扫描件发送至:scjkymjs@163.com邮箱。
八、其他要求
(一)凡未经州(市)现场初评的优质课不予进入省级评审程序;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课堂实录和电子教案藏语文课和彝语文课用民族语言文字,其余所有报送材料及表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电子教案做成PDF版本。
(三)每节课可报1名指导教师,该指导教师只能担任1节课的指导工作。
(四)报送时间:2023年10月30日前。
(五)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28-85876145。
附件:1.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第四届优质课展评推荐表
2.2023年四川省民族地区第四届优质课展评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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