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小学师生“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爱国主义主题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5月31日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文件精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切实帮助学生涵养家国情怀,树立国际视野,坚定文化自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6-11月开展四川省中小学师生“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爱国主义主题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推介中华文化。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二)承办单位
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所(院)
(三)协办单位
树人教育研究院
活动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成立活动组委会,并设立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各区(县)、市(州)教研部门可参照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三、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在校学生、教师。分为小学低段组、小学中段组、小学高段组、初中组、高中组、教师组,共6个组别。
四、活动要求
(一)内容要求
围绕“中国特色”、“中国精神”和“中国智慧”三个方向自选主题,自拟题目。内容可自行创编,也可选自教材或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体现或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方面的外语作品,也可参考由活动组委会提供的相关素材。
小学参考素材
中学参考素材
(二)形式要求
1.小学组:形式为故事讲述(不超过3分钟),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的形式参与,可结合道具、服装、背景和音乐展示。
2.初中组:形式为主题演讲或演示(不超过4分钟),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3人)的形式参与。
3.高中组:形式为主题演讲或演示(不超过5分钟),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3人)的形式参与。
4.教师组:形式为教学片断实录(不超过5分钟),应突出体现爱国主义教育与外语教学的深度融合,仅限个人参与。
5.其中小学低段组、小学中段组、小学高段组和初中组使用英语,高中组和教师组可使用英语或德语、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种。
五、参评名额分配
各市(州)参加省级评审的名额按照附件2的规定执行。全省每个开设德语、日语、俄语、法语或西班牙语课程的学校,一个语种可推选一名高中学生和一名教师参加省评。
六、活动实施
本次活动分为区(县)级评选、市(州)级评选(2023年6-9月)和省级评选(2023年10-11月)三个阶段。活动分为评选和现场展演两个部分。
(一)关于评选
1.评选方式
(1)区(县)级评选
各区(县)应积极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师生参与,并参照(附件1)评审标准进行评选,优秀作品提交至区(县)教研部门。区(县)自行确定区(县)级获奖名额,并按市(州)分配的名额向市(州)报送。
(2)市(州)级评选
市(州)自行确定市(州)级获奖名额。各市(州)按省教科院分配的名额(见附件2)向省级活动组委会报送。
(3)省级评选
省级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集中评选。
2.报送要求
(1)视频要求
视频格式为 MP4,分辨率不低于 720P,要求图像、声音清晰, 播放流畅,可以加字幕;视频中请勿出现个人、学校和市(州)的信息;作品命名方式:XX 市(州)XX 区(县)XX 学校 XX 姓名。
(2)填报及时间要求
各市(州)在9月30日之前将视频作品和加盖了单位公章的选手推荐表(见附件3)扫描后上传到https://scjky.net。填报时应正确、规范填写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单位或学校等信息。报送相关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至截止日未报送的将视作放弃省级评选。
3.其他要求
所有参选作品需坚持正确导向,各级活动组织单位应把好参选作品的政治关,质量关。往届获奖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活动;若团队作品参与人数超过对应组别规定人数,则奖项证书只按顺序体现规定人数信息;所有组别指导教师限1人(若提交的指导教师人数超出名额限制,奖项证书只体现排序第一人信息)。
(二)关于现场展演
1.区(县)及市(州)级展演
有条件的区(县)及市(州)应择优组织现场展演活动。
2.省级展演
省级展演在各市(州)的视频评选基础上,择优组织现场展演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三)展示展播平台
户外视频展示平台:四川地区人民日报电子阅报栏。
线上视频展示平台:人民日报数字传播人民数字联播网——“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爱国主义主题展示活动专题页。
七、奖项设置
(一)等级奖:校级、区(县)级、市(州)级、省级各组别均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20%、30%、40%的比例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单项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口才奖”和“最佳表演奖”。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参加省级展示活动并获奖的作品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优秀组织奖:省活动组委会将向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州)教科所(院)、区(县)教研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其他
(一)联系方式
省活动组委会咨询电话:
覃老师: 028-85876160(工作日 9:00—17:00)
杜老师:18983725186
省组委会咨询QQ:2059798069。
(二)本次展示活动学生、教师自愿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附件:1.“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爱国主义主题展示活动评分细则
2.“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爱国主义主题展示活动名额分配表
3.“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爱国主义主题展示活动市(州)选手推荐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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