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遴选首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与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新时代大中小学‘大思政教育’资源建设与实践”教育科研合作。本合作以“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为抓手,开展新时代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建设与实践的落地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开展首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强调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讲话精神,落实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增进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遴选范围
四川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校。
三、遴选条件
(一)认真落实国家要求。各申报单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落实有路径、有方法、有活动、有成效,聚焦爱国主义主题,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上好学校思想政治课,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
(二)积极参加省级活动。各申报单位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优质课展评活动、“用外语讲好中国故事”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展示活动、“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征文活动等。各申报单位组织有力,学生积极参与,效果显著。
(三)有效开展学校活动。各申报单位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有方案、有亮点、有成效、有典型案例。各申报单位积极在学科教学中融入爱国主义教育,有优秀教学案例。
四、遴选办法
实践基地候选单位采取省级教研部门推荐和市(州)教研部门推荐等方式产生,由省教科院组织专家对候选单位进行审查确定首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
(一)省级教研部门推荐
省级教研部门根据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情况,遴选部分单位作为实践基地候选单位。
(二)市(州)教研部门推荐
推荐学校的名额:成都60所,雅安、阿坝、甘孜、攀枝花各10所,其余市(州)各20所。
五、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学校填写申报书(附件1),向所在县(市、区)教研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教研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本县(市、区)的申报书汇总后,报送市(州)教科所(院)。
(二)汇总上报。市(州)教科所(院)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报送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组织评审。四川省教科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首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并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授牌。
六、其他
(一)材料提交
2023年7月21日前,各市(州)教科所(院)将加盖机构公章的材料纸质版(附件1、2)一式二份报送至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Word及PDF(盖章扫描版本)发送至邮箱2589674524@qq.com,邮件名统一为:**市(州)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含申报汇总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穆老师,13882008518;李老师,19308184737。
(三)邮寄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收件人:李兴勇;邮编:610225。
附件:1.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2.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基地推荐名单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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