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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推荐遴选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1 15:05:4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相关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推进我省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指导、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使民族地区教育能更好融入教育强省建设,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拟成立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性质

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是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牵头组建,并在其领导下开展民族地区教育研究的学术组织。成员由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基础教育学校、高等学校等单位从事民族地区教育研究或教育教学人员经过推荐、遴选产生。根据我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需要,专家库拟设8个组类。

二、专家库成员推荐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热爱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事业。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较好的团队意识。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民族地区教育研究或实地调研等工作,首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续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民族地区教育教学实践,具有3年及以上民族地区教育研究、管理、教学等工作经历,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或成效。

三、推荐遴选方法

专家库成员采取各(市)州、高等院校推荐和省级教研部门遴选方式产生。

(一)市(州)、高等院校推荐

根据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设置组类名单(见附件1)推荐候选人,其中,基础教育学校、教科研机构由各市(州)推荐,每个市(州)每组推荐不超过1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不超过3人);高等院校及其他科研机构由其单位直接推荐,每组不超过1人。

被推荐人员需填写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各市(州)、高等院校、其他科研机构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

(二)省级教研部门遴选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组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和遴选,确定专家库成员,予以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四、其他

(一)各市(州)教科所(院)、高等院校及其他单位需在2024年6月11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统一发送至邮箱327624662@qq.com 。每类文档应包括 Word 格式文档和盖章后的 PDF 格式文档。

(二)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18583608989。

 

附件:1.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组类设置名单

          2.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人员申报表

          3.四川民族地区教育专家库人员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9日

202405111507060395.doc

202405111507063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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