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关于开展美育浸润系列活动之教师书画作品征集与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提升全体教师的美育意识和素养,涵养深厚的美育情怀,我院决定开展美育浸润系列活动之教师书画作品征集与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笔墨传情绘盛世,师者美育润心田
二、活动目的
以书画为载体,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展现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风采,讴歌祖国大好河山,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在职教师
四、活动要求
(一)作品种类
书法、中国画、其他画种(如水彩、水粉、油画等)。
(二)作品规格
1.书法、中国画作品形式均为横式,尺寸为四尺对开(38.5*69厘米)、四尺对剖(38.5*138厘米)、四尺整纸(69*138厘米)等。
2.其他作品规格不小于4开,不大于全开,也均为横式。
(三)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新时代美育工作的成果和教师的精神风貌。
2.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
3.每位作者限交1件作品。
4.作品背面右下角需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题目、画种、单位及联系方式。
5.作品请勿装裱。
五、数量分配
成都市征集作品60幅(书法20幅,国画30幅,其它作品10幅),其他各市(州)征集作品35幅(书法12幅,国画15幅、其它作品8幅)。
六、作品报送
(一)报送时间
作品由各市(州)教科所(院)组织初评后,于2024年8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我院。
(二)报送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实验小学(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香山路169号),联系人:戴科彬,联系电话:13666150201。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24年8月10日 17:00前,邮寄至指定地址(以快递邮戳时间为准)。同时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作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1643892950@qq.com。
七、其他事项
(一)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部分获奖作品将择时择地进行展示。
(三)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附件:1.美育浸润系列活动之教师书画作品征集汇总表
2.美育浸润系列活动之教师书画作品征集信息登记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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