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初中数学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落实《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理念和要求,促进我省初中数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提升。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四川省基础教育阶段小学科学等14个学科及中小学班主任等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初中数学已完成对各地提交的教学设计及课堂实录线上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线下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报到时间:12月4日14:00-18:00;
(二)活动时间:12月5日活动,6日离会。
二、活动地点
(一)报到地点
泸州建国饭店(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二段11号,电话:19960988771)
(二)活动地点
泸州十二中(泸州市龙马潭区金带路173号)
三、参与人员
(一)参与展评教师及其指导教师;
(二)各市(州)中学数学教研员;
(三)观摩教师代表(由各地自行确定),成都不超过25人,其他市(州)不超过15人。
四、展评方式
(一)展示。基于教学设计,对完整的课堂教学实录进行适当剪辑,提供不超过 20 分钟视频供与会代表观摩、研讨;展示时,展示教师一边自述(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过程和教学反思等)一边展示视频,要求自述的内容要与课堂教学过程紧密结合,用视频说明自述的内容( 自述主要阐述关于教学的认识、思考,设计意图及教学成效等,视频主要表达过程、做法),自述时间5分钟左右,展示总时间不超过25分钟。
(二)答辩。展示后,评委根据教师展示情况,提出相关问题,展示教师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参加展评的教师按线上评审成绩分为两个小组进行,展评 活动的最终获奖等级按线上评审和现场展示成绩加权计算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展示教师请于4日16:30到活动地点参加会议,18:00-21:00到展评会场拷贝资料;
(二)请各市(州)于11月27日前将参会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1055886033@qq.com;
(三)参会教师可根据实际选择入住酒店(见附件2);
(四)本次展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食宿自理(协办单位可提供扫码就餐),相关费用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联系人
1.省教科院,孙老师,13658009936;
2.泸州十二中,李波,18982478957;曾凡和,18383073168。
附件:1.参会人员信息汇总表
2.酒店信息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政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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