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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5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2 11:51:39 浏览次数: 【字体:

川教研〔2015〕6号

各市(州)教科所(院):

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是教育科研的必要环节,是优秀教学成果能够转化为更广范围教育教学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川教〔2013〕42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要求,在2014年成果推广有效做法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继续开展普教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广方式

结合有关成果的特点和研究范围,采用“自助菜单”现场推广形式。具体活动方式包括观摩研讨课、听取成果报告、邀请专家点评、与主研人员和有关专家现场互动等。

二、推广对象、时间和地点

推广对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的2013年度普教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四项成果。活动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 主持人 推广时间 推广地点
民间剪纸在中小学美术教学中的传承与创新研究 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成华小学校、成都七中八一学校 辜敏 3月26日报到,3月27日活动 成都市
初中“同班分层,异层走班”教学实践研究 宜宾市第五初级中学校 徐斌 4月23日报到,4月24日活动 宜宾市 翠屏区
体育特色建设促进薄弱学校文化优化的实践研究 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 庹庆明 9月24日报到,9月25日活动 雅安市 雨城区
农村一般高中“普职融合”办学模式的实践研究 达州市开江县讲治中学、达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李大渊 10月22日报到,10月23日活动 达州市 开江县

具体报到和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管理

推广工作由四川省教科所主办,科研管理室具体负责。

成都市、宜宾市、达州市和雅安市教科所(院)要指导有关县(市、区)的教科研机构和学校,制定推广活动实施方案,并将该方案于活动开始前20天报送四川省教科所。

其他市(州)教科所(院)要于活动开始前10天,将参与活动者名单(含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领队人员联系方式)报送四川省教科所。

四、其他

联系人:青春(028-85876174),杨贤科(028-85876182)

邮箱:278492708@qq.com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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