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申报第二批《基于创新课程实验室的中小学创新教育研究》课题实验学校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申报<基于创新课程实验室的中小学创新教育研究>课题实验学校的通知》的要求,第一批课题实验学校已申报结束,为满足各地学校探索创新教育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课题实验学校的申报工作。创新课程实验室是基于计算机技术、传感技术、机器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建立的中小学生创新实践场所,利用这一场所开展创新教育是中小学创新课程的崭新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基本信息
课题名称:基于创新课程实验室的中小学创新教育研究
课题管理单位: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规划办)
二、课题研究内容
(一)创新课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研究
(二)创新课程教师队伍建设与培训研究
(三)创新课程教学研究
(四)创新教育活动研究
(五)创新教育教材建设研究。
三、课题实验学校及子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学校重视开展创新课程教育,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2.学校有开展创新课程教学的实验室和师资配备。
3.在第一批次的申请中,子课题已通过立项的学校。
4.学校有能力完成五个方面的研究内容,则可申请课题实验学校,若是只选择某一块内容进行研究,则申请子课题立项学校。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时须填写《基于创新课程实验室的中小学创新教育研究》申报评审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学校签章后,寄课题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1日。
2.课题实验学校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为此,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及组织能力,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负责人原则上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课题实验学校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本课题的相关课题管理经验,课题实验校负责人没有高级职称的则应该有至少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专家的推荐材料。
(三)课题组将对申请课题实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立项的各课题实验学校,由课题组发放立项通知及授“四川省创新教育课程实验学校”挂牌。
四、研究经费
各课题实验学校研究经费自筹解决,课题结题成果的出版等费用由课题组与课题实验学校协商解决。
五、课题实验学校须知
(一)通过评审立项的课题实验学校,自取得省教科所立项通知书之日起承担所申报的课题研究任务,并按课题组统一安排开展研究工作,不得中途停止研究。
(二)课题组成员及课题实验学校研究成员,均为课题正式成员,课题实验学校组长全面参加课题组活动。课题实验学校组成员享受参加课题组召开的各项国内外研讨活动的权利。
(三)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五、申报要求
各市(州)教科所应积极组织本地学校申报,课题立项后应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课题研究顺利进行。各学校于2015年9月31日前邮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到成都市航空港黄荆路11号(610225)李金洲。
联系方式:
省教科所技术室贺葵8587611713648091851
省教科所技术室李金洲8587613918628363315
附件:《基于创新课程实验室的中小学创新教育研究》课题实验学校申报评审书 点击下载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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