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推动全省教育发展改革研究,鼓励广大教育研究者深入研究和探索教育发展规律,不断提升教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服务决策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第二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与形式
(一)成果范围
1.各地已完成或在研的省级教育发展改革类课题(主要包括“决策研究”和“调查研究”课题)成果;
2.各地已完成或在研的市(州)、县(市、区)教育发展改革类课题成果;
3.各地已完成的由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教育发展改革类研究任务所形成的成果;
4.其他教育发展改革研究成果。
(二)成果形式
主要包括教育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教育改革方案、学术著作及学术论文等。
二、成果要求
(一)政治性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二)科学性
观点鲜明,逻辑严密,方法科学,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三)实践性
针对当地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具有价值的意见和改革方案;对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积极作用;被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等采纳或部分采纳,在服务决策、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四)创新性
在理论与实践上有创新,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方向。
三、成果申报
(一)申报对象
教育科研机构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者和教师。
可以课题组、个人或联名等形式申报参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
(二)申报数量
同一完成人申报参评的成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项。
(三)申报材料及格式规范
1.参评者完整填写一份“四川省第二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一式五份的成果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
2.成果文本材料应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等内容。如果被采纳或转化为相关的决策,请在研究成果末增加“成果应用”一栏,具体说明成果被采纳和转化应用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市(州)教科所(院)按相关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复核、初评,并填写“四川省第二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省教科所。省教科所不受理未经审核上报的成果。
(五)报送方式及截止日期
市(州)教科所(院)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上报参评材料。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科所,邮编:610225;电子文档发邮箱:149393786@qq.com。联系人:杨瑶,联系电话:028-85876184,15882136359。
四、成果评选
(一)省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选。获奖成果分为一、二、三等奖。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科所颁发获奖证书。
(二)省教科所将遴选部分优秀成果编辑出版《四川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成果集(第二卷)》。
五、其他
(一)参评成果严禁抄袭。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在省级及以上评选活动中已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四川省第二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点击下载
2.四川省第二届教育发展改革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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