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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新时代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研究》子课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1 15: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各市(州)遴选部分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建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牵头研究)《新时代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研究》(川教函〔2022〕601号,课题批准号:SCJG22A003,牵头主研单位: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原课题名称为《推进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省域体系建构与实施研究》)子课题组,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现将子课题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子课题申报原则

子课题申报工作由各市(州)教科(所)院负责组织。申报本着自愿原则,从参研区域与参研单位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和需求出发,确定是否参与本课题的子课题研究。

子课题申报主体可以是多元的结构。可以区域、市(州)教科所(院)、县(市、区)教研部门、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级名师工作室(工作坊)名义申报,从而实现申报主体多元、人员结构优化。总课题组每年定期对子课题研究单位的研究工作及实绩(主要为物化过程资料及成果)进行检查考核,对一年内不合格者进行问责通报,对连续两年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二、子课题申报程序

(一)参研单位填写子课题申请书,报送县(市、区)教研部门,县(市、区)教研部门汇总后,报送市(州)教科所(院)。

(二)市(州)教科所(院)将审核通过的子课题申报评审书汇总上报省教科院总课题组。

(三)省教科院总课题组组织专家审查各市(州)上报的子课题,并另行下文通知获得通过的子课题名单。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子课题研究方向可参考《子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给出的参考研究方向,确定子课题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总课题自拟子课题题目申报。

(二)每个子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及主研人员不得超过9人。各市(州)或县(市、区)可成立一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研究工作坊,以加强相互学习和研讨。

(三)申报时限:请各市(州)教科所(院)在5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子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汇总,填写《子课题市(州)汇总表》(附件3)并进行报送。电子文档统一打包发至邮箱(1053588365@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盖章)邮寄至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四、其他

(一)总课题组联系人:马云飞,13541003150,028-85876148。

(二)材料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邮编:610225。

附件:1. 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牵头研究)《新时代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研究》子课题申报指南

          2. 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牵头研究)《新时代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研究》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3. 2022年度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牵头研究)《新时代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实施研究》子课题市(州)汇总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202304111625462770.doc

202304111625497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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