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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两项改革’背景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子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6 15:49: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教科所(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我省《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四川省教育科研重大课题“‘两项改革’背景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子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原则。子课题申报本着自愿原则,从参研单位自身教科研实际和需求出发,确定是否参与本课题子课题研究;

(二)多元原则。申报单位可以是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中小学校。

二、申报程序

(一)参研单位填写子课题申请书,报送县(市、区)教研部门,县(市、区)教研部门汇总后,报送市(州)教科所(院);

(二)市(州)教科所(院)将审核通过的子课题申报评审书汇总上报省教科院总课题组。

(三)省教科院总课题组组织专家对各市(州)上报的子课题进行评审后公布子课题名单。

三、材料报送

(一)子课题申报可参考《子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给出的参考研究方向,确定子课题题目,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总课题自拟子课题题目申报。

(二)请各市(州)教科所(院)在5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子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2)汇总,填写《子课题市(州)汇总表》(附件3)并进行报送。并将《申请•评审书》《子课题市(州)汇总表》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统一打包发至邮箱(149393786@qq.com)。

四、其他

联系人:杨瑶 028-85876127 15882136359

附件:1.“‘两项改革’背景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子课题申报指南

          2.“‘两项改革’背景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3.“‘两项改革’背景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子课题市(州)汇总表

 202304261550540404.doc
202304261550556895.pdf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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